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

ZHEJIANG ZHONGZHOU LAW FIRM

信仰法律 忠于客户
-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

案例详情

Classic case

广西某县监督县住建局乱扣押案
来源: | 作者:法院 | 发布时间: 2026-02-10 | 243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

【关键词】

  行政强制 扣押期限 查纠整改 警示教育

  【基本案情】

  2025年5月,广西某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发现,县住建局在一起案件中,5次延长扣押期限,扣押当事人涉案财物6个月。工作专班将此问题交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。

  【监督处理】

  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调阅了县住建局2023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。经核实,包括该案在内,共有3起行政执法案件在办理过程中,对涉案财物的扣押期限进行了2次以上延长,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25条中关于查封、扣押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的规定。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要求县住建局限期整改,并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。县住建局按照整改要求,自查自纠,退还超期扣押的涉案财物。同时,在系统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,以案促改。纪检监察机关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。

  【典型意义】

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守法定时限。本案中,县住建局多次违规延长扣押期限、超期扣押涉案财物,本质上是执法程序意识淡薄、权力运行失范的表现。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以个案线索切入,全面核查近3年相关案件,督促县住建局在限期整改的同时,开展专题警示教育,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法治能力,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和时限,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强制权的行使。同时,实现与纪检监察的贯通衔接,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,有力震慑执法乱象,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,起到了“办理一案、规范一域”的效果。